信息来源:桂林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5-05
各县(区)科技局、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桂林经开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桂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和《桂林市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试行)》(附后)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桂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必须符合《桂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和《桂林市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条件和基本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1份(内容要求见附件),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kjjgxk@sina.com。
(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县(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桂林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技局205室
联系人:谢志国 2825452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