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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7-07-10   

  各县(区)科技局:

  6月30日以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给全市农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为切实减少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市政电[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要求如下:

  一、尽快恢复灾后生产培训等工作

  各县(区)科技局要组织农业专家、科技特派员深入灾区生产第一线,开展分地区、分品种、分类型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宣传推广灾后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和经验,全面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培训,为促进灾区农业生产能力尽快恢复提供科技支撑。

  二、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

  各县(区)科技局要做好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服务工作统计表请于7月30日前上报市科技局农业科),及时总结宣传在抗灾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中的服务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样板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重点宣传深入灾区开展科技培训服务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附件:桂林市科技系统灾后恢复生产科技服务统计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7日

附件1:桂林市科技系统灾后恢复生产科技服务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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