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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桂林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桂林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8-23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我局决定开展首二批桂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桂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

  二、申报方向

  优先支持在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桂林市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优势和区域特色较明显。

  2.研究实力较强,具备承担广西和桂林市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实验室固定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

  4.科研用房相对集中,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少于200万元。

  5.依托单位能保证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填写《桂林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提交到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二)2017年9月17日至18日集中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综合评审。市科技局收到书面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必须符合本通知中的优先支持领域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和集中,重点实验室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二)申报单位认真提交书面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信箱:kjjzhjhk@163.com)。

  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联系,联系人郑毅,联系电话2855859。

  附件:1.桂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2.桂林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批桂林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桂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3:桂林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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