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桂林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9-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根据桂林市发明专利双倍增工作安排与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市今年发明专利申请任务,我局将支持驻广西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开展2017年桂林市发明专利申请服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驻广西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已通过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在自治区范围内设立公司、办事处、分所或分公司等,驻广西开展专利业务1年以上,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支持方式。先与有意协助我市完成发明专利申请绩效任务的驻广西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发明专利申请服务工作协议,服务费按照每件最高500元标准给予补贴,完成专利申请任务量后拨付服务经费。
三、支持标准。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发明专利申请分配任务的,按照完成300件(含)以上的,每件300元;完成600件(含)以上的,每件400元;完成900件(含)以上的,每件500元。在2017年11月30日前未完成专利申请分配任务的,不予付款。拨款总额按分配任务数计算,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四、支持流程
(一)各专利代理机构填报专利申请服务工作意向表。
(二)市科技局局党组会讨论确定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应完成的专利申请分配任务量。
(三)与各专利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工作协议。
(四)各专利代理机构按协议要求完成任务量后,拨付服务经费。
五、其他说明
请有意向协助桂林市开展发明专利申请服务工作的各专利代理机构,填写服务意向表(见附件1),于9月22日下班前将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技局知成科邮箱7732824551@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知成科联系,联系人:施凤莲、李享,联系电话:0773-2824551。
附件:1.2017年桂林市发明专利申请服务意向表
2.2017年桂林市发明专利申请服务工作协议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