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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桂林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8-04-09   

各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数额

  各市知识产权局、区直有关部门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各有关单位可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2个、外观设计项目1个。我局将择优评选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及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可以推荐2个专利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个专利项目,2名院士可以推荐1个专利项目,报我局审核后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满足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以有效发明专利为主,要以发明创造水平高、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作为选择标准,重点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纸件一式2份,应按要求详细填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和《专利权人声明》,并附具可证明项目发明创造水平及经济效益状况的材料。申报材料电子件为纸件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m。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

  (三)各市知识产权局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优秀专利项目,特别是全国领先的专利技术申报,请于2018年5月5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及电子件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函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参考附件3)。

  (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院士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局审核。

  三、成立专利奖评审专家组

  专利奖评审专家组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及行业技术专家组成,负责我区申报项目的评审,提出推荐申报项目意见。

  四、表彰奖励

  申报项目在获得中国专利奖表彰后,我局将按照自治区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对专利权人予以相应奖励。

  联系人:梁 涛

  电 话:0771-2633077    传 真:0771-2635302

  e-mail:gxipozl@163.com

  地 址:(530022)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

  2.专利权人声明

  3.推荐函


2018年4月4日

附件1:桂知管字〔20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含市局补充说明).doc

附件2:桂知管字〔2018〕8号附件1: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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