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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西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8-04-0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现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级基地”)的能力和水平,培育现有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基地(以下简称“自治区级基地”)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基地,支撑打造自治区创新发展名片,根据《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年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以下简称“重大基地”)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治区现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基地,类型包括:重点实验室类基地(包括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类基地(包括国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医学中心类基地(包括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但不包含处于培育建设期的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基地主要学科和研究开发方向的区域优势特色明显,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

  (二)基地拥有学术造诣较深,在相关学科或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拥有整体水平较高、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科研团队。

  (三)基地近五年在相关主要学科和研究开发方向上至少获得过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奖项。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单位和获奖人员中,申报对象的依托单位和固定人员均排名前三位。在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完成单位和获奖人员中,申报对象的依托单位和固定人员均排名第一位。

  (四)基地具备与研究方向相适应的科研用房、仪器设备及科研配套设施等环境条件,且符合国家级基地的相关申报条件要求。

  (五)依托单位能持续给予基地人财物方面的重点支持和运行保障。

  三、遴选程序

  重大基地遴选程序主要包括: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结合自治区相关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遴选,提出候选对象名单按程序报批。

  四、支持重点

  (一)聚焦自治区九张创新名片。围绕自治区铝、糖等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大健康产业等九大领域,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前瞻性共性技术研发,支撑国家和自治区“双一流”建设,引领战略性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

  (二) 依托高层次人才团队。基地拥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组部“*”、“*”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中科院“*”入选者、以及自治区院士后备人选等高层次、优秀人才或团队。

  (三) 建设计划合理可行。基地定位和建设目标明确。申报对象为国家级基地的,应通过重大基地建设计划的施行,进一步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申报对象为自治区级基地的,应通过五年的培育建设计划,争创国家级科研平台。

  (四)新获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2017年以来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并经专业机构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参加专家评审,直接纳入重大基地候选名单并按程序报批,但对同一依托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获认定的多家工程中心类国家级基地,不重复列入重大基地支持建设。

  五、申报要求

  (一)凝练方向。重大基地申报对象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彰显优势特色。研发领域或方向的论述要规范、简练,避免宽泛、分散,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且相关领域方向尚未建有类似的国家级基地。

  (二)充分论证。依托单位应组织开展充分论证,合理优化基地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

  (三)择优推荐。依托单位可重点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级基地和自治区级基地申报重大基地,但限推荐每类自治区级基地分别不超过1家。

  1.推荐重点实验室类基地:依托单位应与“一流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等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相结合,在本单位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布局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基础强,水平高,有国家级等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点实验室。

  2. 推荐工程中心类基地:依托单位应结合广西优势特色产业布局以及九张创新名片等自治区政策,推荐的工程中心类基地应拥有国内或者区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队伍,具有较完备的配套试验条件,能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与相关企业联系紧密。

  3. 推荐医学中心类基地:依托单位应综合考虑我区疾病防治、特色 医疗需求以及特色 医药优势,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推荐在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的医学中心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

  各依托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按以下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一)请认真阅读申报书的填写说明,并按要求组织填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基地情况一览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三类,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分类胶装成册(请勿用硬纸板或塑料封皮)。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请各依托单位在2018年5月2日(以收到时间为准)前,将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主题标明: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申报书+基地名称,以光盘形式报送pdf版)报送至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电话:0771-5891177,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逾期不予受理。

  (三)2017年以来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除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外,还须提供获得认定的证明材料。

  (四)本通知附件可从广西科技厅网站()中“通知公告”栏查阅和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蕾、刘来君、宗少晖

  电  话:0771-2093639  2093613

  电子信箱:jcc@gxsti.net

  附件:1、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申报书(重点实验室类).doc

  2、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申报书(工程中心类).doc

  3、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申报书(医学中心类).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4日

附件1: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申报书(重点实验室类).doc

附件2: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申报书(工程中心类).doc

附件3: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申报书(医学中心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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