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西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8-04-26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培育自治区创新小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科高字〔2018〕15号)要求,加快推进自治区“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决定以自治区“特色小镇”中具备以高新技术、科技服务、产城融合为特色的核心区域开展“创新小镇”培育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批推进的原则,现组织首批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由创新小镇管理机构(如县、镇级人民政府或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日常管理机构等,下同)作为申报主体报送申报材料。
各市科技局审核创新小镇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建设规划可行性等,择优向自治区科技厅推荐申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上报不超过2个。
二、申报条件
各市选定上报的创新小镇,各方面条件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培育自治区创新小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科高字〔2018〕15号)文件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申报表;
(二)创新小镇培育试点建设方案;
(三)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所在地政府出台或正在出台促进创新小镇及相关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资金扶持的有关文件;
(五)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
创新小镇培育试点建设方案应突出以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为主要发展方向,按“一镇一主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地区优势产业及实际情况,本着打造一批、成功一批的发展原则,切实推进让创新小镇成为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其他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按照以上要求,组织各县(市、区)进行自愿申报。各市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在组织评审的基础上,确定首批创新小镇培育试点名单。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丁大伟 詹建
联系电话:0771-2622013、0771-2618935
附件:广西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申报材料.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