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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西推荐2018年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西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8-08-31   

各市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8〕60号)要求,现将我区推荐2018年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推荐一批支持产业带动能力强、创业培育孵化水平高、带动农民脱贫增收效果好的星创天地进行备案,优先推荐在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星创天地,以及专业化类星创天地。

  二、推荐范围

  (一)此前已获认定或批准建设但未获科技部备案的我区56家星创天地(详见桂科农字〔2018〕103号文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指南的通知》中的附件2名单),根据各星创天地的此前运营绩效筛选符合推荐要求的星创天地。

  (二)各市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星创天地申请认定和创业型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8〕78号)要求进行了认定评审且推荐排序靠前的星创天地。

  三、推荐名额

  各市根据上述星创天地名单,按照本市所辖星创天地总数(含2018年已推荐认定数)的20%进行推荐,不足1家的可以推荐1家,超过1家的可以推荐2家,依此类推。我厅收到各市推荐名单后,根据科技部要求进行择优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国家级星创天地的推荐工作,于2018年9月6日前将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和各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gxkjfp135@126.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厅筛选确定推荐名单后,请有关星创天地和各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三)相关星创天地推荐到科技部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备案。通过审核备案后的星创天地将由科技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级星创天地监测和服务体系。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农村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徐有海    电话:0771—2610082

  附件:1. 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doc

  2. 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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