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西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8-11-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桂科计字〔2018〕98号),对符合“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中“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2要求的新获认定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将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后补助经费50万元支持。为开展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需填报项目后补助经费申请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自治区科技厅2018年9月30日认定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2)。
二、填报要求
根据指南要求,对新认定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后补助,但对同一依托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获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不重复资助。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填写项目后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我厅,逾期将不再受理。
我厅将组织对所报送的申请表进行审查,符合指南要求的将按有关程序审批立项并拨付后补助经费。
联系人: 马钧声(基础研究处)
电 话:0771—2618461,138-7887-2305
邮 箱:jcc@gxsti.net
附件:1.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后补助经费申请表.doc
2.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认定2018年第二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桂科基字〔2018〕97号).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