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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桂林市科研诚信失信“黑名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9-08-0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规范科技创新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诚信管理,根据《广西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6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针对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的科研失信问题,建立科研诚信失信“黑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失信行为

  (一)采取造假、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

  (二)在申报或实施中抄袭他人科研成果,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和图表;

  (三)超过项目实施期限6个月未提交验收申请;

  (四)无申请终止结题;

  (五)违反科研资金管理规定,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

  (六)不配合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提供虚假材料,对相关处理意见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

  (七)项目承担单位未履行法人管理和服务职责,包庇、纵容相关人员失信行为。

  二、失信“黑名单”的惩戒

  (一)取消失信单位和个人1-3年内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二)取消失信单位1-3年内《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领资格;

  (三)取消失信个人1-3年内担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科技人才申报等资格;

  (四)失信“黑名单”及其失信行为在桂林市政务数据资源库共享,并上报自治区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梳理本单位2012-2018年市本级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对逾期尚未结题的项目,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二)对按期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确有困难的,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市科技局正式行文报送情况说明和整改方案,整改时限为3个月。

  (三)整改后仍未解决的,列入失信“黑名单”;拒不整改的,给予从重处理,对其科技项目申报和财政科技资金申领实行“一票否决”。

  (四)结题验收事宜请依据项目合同,与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联系;未尽事宜请与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科技监督科联系。

  联系电话:发展规划科与科技监督科: 2855859

  高新技术科: 2825452

  农业农村科技科: 2827872

  成果转化科技科: 2824551

  社会发展科技科: 2824552

  国外智力引进与人才科:2580008

  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科: 2831822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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