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9-12-13
自治区各直属科研院所:
为了推进科研院所人才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桂人才通字〔2018〕4号)的有关规定和年度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开展自治区直属公益类科研院所2019年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自治区直属公益类(包括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科研院所。
二、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领导、落实上级政策部署、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平台建设、环境优化等六个方面的人才工作情况,详见《自治区直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考核评价体系》)。
三、考核程序
(一)自治区科技厅下发考核通知。
(二)科研院所开展自评,提交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
(三)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查验,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四)自治区科技厅将考核结果报送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反馈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自评和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一)请结合本单位2019年开展的工作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考核评价体系》中考核指标,组织开展自评和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和《自治区直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自评表》,盖单位公章。涉及政策措施的考核内容,以2019年新出台的为主,往年出台且2019年仍在实施的为辅。
(二)请在自评的同时逐项准备好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考核评价体系》中“考核内容细则”序号在每份佐证材料首页的左上角标上顺序号),并编制《佐证材料目录》(标注“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20年1月3日前将自评报告、《自治区直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自评表》《佐证材料目录》和佐证材料(各一式1份)报送我厅人才与人事工作处,电子文档发送至rsc_gxkjt@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大成,电话:0771-2615583,通信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803室(邮编:530022)。
附件:自治区直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