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0-02-2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市发〔2017〕15号)精神,落实《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研究决定,拟对2019年获自治区级认定的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奖励性后补助,为做好后补助工作,现请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对2019年通过自治区级认定的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奖励性后补助(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2019年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孵化器,一次性补助5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须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经费
1.《桂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通过自治区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报送时间
2020年2月20日前。
五、其他有关事宜
请申报单位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连同《桂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的WORD文件,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kjjgxk@sina.com。
联系电话:0773-2825452;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818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1.2019年通过自治区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2.桂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