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2-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抓好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领导将在春节前对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督促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开展旅游市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2月1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隐患排查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好相关接洽工作。
(三)请各检查组主动与牵头单位对接,自行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点,及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
(四)请市委宣传部协调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社在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予以集中报道。
附件:2021年春节前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附件
2021年春节前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分组 | 带队领导 | 检查 时间 | 检查内容 | 检查单位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对应协调领导 | 责任科室 |
第1组 | 钟洪 | 2021年 2月2日— 2月10日 | 节前安全检查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市应急局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孙清洪 | 市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科 |
第2组 | 韦凤云 | 旅游市场安全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申光明 | 市政府办公室第三秘书科 | |
第3组 | 沈威虎 | 校园安全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市教育局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李安平 |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 |
第4组 | 罗贤瑞 | 道路交通安全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市公安局交 警支队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郑文宝 | 市政府办公室第八秘书科 | |
第5组 | 谢灵忠 | 水利、农业生产安全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李首群 | 市政府办公室第五秘书科 | |
第6组 | 赵奇玲 | 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安全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朱名武 | 市政府办公室第六秘书科 | |
第7组 | 龙杏华 | 工贸企业安全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由牵头单位确定 | 赵塞经 | 市政府办公室第七秘书科 |
备注:1.请带队领导根据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情况自行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点;
2.各对应协调领导为具体协调人,各责任科室做好车辆保障、协调媒体报道等工作;
3.请市委宣传部协调《桂林新闻》于2月10日晚集中报道,《桂林日报》于2月11日集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