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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各类站点、项目名称和标识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1-02-09   

  各市科协,自治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由自治区科协命名的各类站点、项目的名称和标识,推动科协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扩大科协基层组织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科协命名的名类站点、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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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关规范措施

  (一)统一名称格式

  经研究,确定各站点及项目统一名称格式如下:

  1.广西科普示范县(市、区):沿用以前命名。

  2.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停止挂新牌匾,该项目已融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3.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分“重点项目”和“支持单位”两种规范命名如下:

  中国科协、财政部XXXX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重点项目”——XXXX(项目类别: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小院等)。2020年以前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沿用原有命名。

  中国科协、财政部XXXX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支持单位”——XXXX(项目类别: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2020年以前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沿用原有命名。

  各市科协在利用财政厅下拨的全民科学素质专项经费开展的上述项目,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挂相应的标识牌。

  4.广西科普教育基地:统一命名为“广西科普教育基地”。

  5.广西科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统一命名为“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

  6.院士专家工作站:统一命名为“院士专家工作站”,进站院士XXX,建站单位XXXX。

  7.专家工作站:统一命名为“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XXXX。

  8.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 沿用原名称不变。

  9.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统一命名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二)统一规范牌匾标识

  2021年开始,自治区科协通过制作标准规格牌匾、标识进行发放或授权建设(实施)单位按标准规格自行制作牌匾、标识等形式,对全区所有由自治区科协命名的站点、项目进行统一规范牌匾和标识(图样见附件)。

  各类站点、项目的建设(实施)单位要在门口或办公场所显要处按规范名称挂牌作为标识。用科协下拨的站点、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设备和建设的基础设施,要在表面标记相应的站点或项目名称及实施日期。

  根据勤俭节约原则,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各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工作站2020年之前的站点和项目沿用原有标识和牌匾,2021年及之后的新站点和项目用新标识命名并挂新牌。广西科普示范县(市、区)、广西科普教育基地、广西科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及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牌匾标识沿用原样式不变。

  各市科协自行命名的站点、项目,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市范围内统一规范名称、样式,悬挂和张贴标准统一、辨识度高的牌匾和标识。

  (三)制定标准化建设和工作内容

  各类站点、项目除规范统一命名和标识外,自治区科协还将制定标准化的建设(实施)工作目标任务和内容,进一步强化工作的执行量化标准,让建设(实施)单位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把站点建设好,把项目实施好。

  三、加强督促指导

  自治区科协及站点、项目所在地科协根据职责分工,指导各建设(实施)单位做好2021年度站点、项目名称的规范化命名和标记工作。自治区科协拟结合对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查工作,对全区科协站点、项目规范命名和标记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科协:

  科普部联系人:罗  奔  电话:0771-2630563

  学会部联系人:黄建华  电话:0771-2630981

  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李邦模  电话:0771-2833283

  附件:自治区科协站点、项目规范化命名图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2月9日


附件1:自治区科协站点、项目规范化命名图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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