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08
各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乡村科技特派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的安排和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强化科技为民惠民,现决定组织乡村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需求征集和送技术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至8月。
二、参加活动对象
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选派的2021—2022年乡村科技特派员(名单见桂科农字〔2021〕40号文件)。
三、活动内容
科技特派员根据基层科技需求、科技问题,及时为县乡村各类涉农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诊断、技术攻关、技术推广等服务,尽力解决服务对象提出的技术难题,促进提升基层农民群众的科技种养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科技特派员在下乡开展科技服务过程中,要注意听取、收集基层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对科技服务的需求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而且需要请求其他相关科技特派员帮忙解决的,请科技特派员指导需求对象(服务对象)通过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微信公众号)填写提交科技服务需求(包括基地服务、培训服务两类,下同),由云平台分派相应的科技特派员服务解决。
(二)各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向当地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和县乡村有关农业企业、合作社、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及其他村干、种养大户、普通农户等主体宣传乡村科技特派员政策和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并指导他们通过云平台填写提交科技服务需求,由云平台分派相应的科技特派员提供服务。
(三)活动期间,科技特派员下乡开展科技服务按照正常服务签到即可,在填写服务记录明细时注意写明已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服务效果等内容,以便自治区进行统计总结。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汪艳华0771—5851235
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