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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容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1-08-23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促进乡村振兴,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意见》(厅发〔2019〕140号)精神,现对《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一个副县长联系一个产业的工作职责”第2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2.具体负责牵头组建独立的县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围绕产业发展,整合县级人才力量和科研资源,组建县级产业(试点产业名称)技术研发中心(平台)。

  附件:《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整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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