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05-23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2017〕10号)及《桂林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市科规〔2018〕6号),结合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先实施后补助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市科〔2021〕60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市本级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的后补助验收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对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附件所拟后补助名单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我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我局将商市财政局核发后补助经费。
联系人:帅小龙 电话:282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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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临桂区青莲路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17室
附件:1.2021年市本级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拟补助名单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