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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桂林市提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06-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5号),为做好我市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及奖励重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四个面向”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工作思路,聚焦“产业、企业、产品”科技创新,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强化下列政策引导:

  (一)重点奖励面向经济主战场,取得支撑产业振兴、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并将其产业化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个人和组织。

  (二)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

  (三)鼓励提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复工达产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个人和组织。

  二、提名权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名单见《提名手册》),可提名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择优提名其他奖项。

  (二)设区市人民政府,可择优提名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外的其他奖项。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以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可独立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1项,提名奖项范围为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

  提名专家不能提名所在工作单位的候选者,不能作为当年广西科技奖的候选个人或评审专家。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直接在奖励系统提交单位管理员信息函后开通提名权。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请规范填写《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专家)账号申请表》,并在奖励系统提交扫描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开通提名权。

  (五)已有提名账号的单位、专家,2022年提名仍使用现有账号。提名权申请开通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三、提名要求

  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中:

  (一)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我区作出长期、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而设立的崇高荣誉,有关提名单位应切实对标授奖条件、仔细审核提名材料,慎重提名、宁缺毋滥。其中,提名三大奖特等奖应提供5名相关领域院士的推荐意见。

  (二)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促进高质量科技合作及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而特设的奖项,其奖励等级和荣誉效力等同于广西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有关提名单位应对照授奖条件,广泛发掘和提名本行业、本地优秀个人和组织参评,形成争相竞取、百花齐放的创新格局。

  (三)同一个人本年度只能提名为1项奖项的候选个人。近两年牵头获得广西科学技术奖的,本年度暂停提名。

  (四)《提名书》“基本情况中的成果来源”、“企业近三年承担主要科技计划、基金目录”非必填项。《提名书》附件的佐证材料应逐件单独上传,原则上不得整合打包,上传材料数量超过限额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本通知及《提名手册》关于“文章公开发表2年”、“成果整体应用2年”等时限要求,均以网络提名截止日期为限。

  (六)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的支撑成果,可使用历年获奖成果,可与本年度其他任一奖项的成果重复。

  (七)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不能使用历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成果,不能与本年度其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成果重复。

  三大奖(不含科普类)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原始署名的应当占50%以上;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署名的应有且小于50%。

  (八)三大奖同时提名两个等级的,候选个人、候选组织数量应不超过较低等级限制。

  (九)三大奖的第一候选组织是广西区外的,应当在《提名书》提交与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科技行政部门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并且候选组织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

  科学技术合作奖表彰区内外科技合作,候选者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包含至少1家广西区外单位或者1名广西区外个人。

  (十)有违法乱纪、违反科研诚信规定情形的个人、组织不得提名为候选者。

  四、提名程序

  (一)网络提名

  1.候选者组织公示

  候选个人工作单位、候选组织应通过公众媒体或者书面公示提名书的主要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结束后方可向提名单位提出提名申请。应公示内容见《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2.在线填写《提名书》

  候选者使用提名账号登录广西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88),在线填写《提名书》,扫描上传附件,由第一候选组织审核后,将《提名书》提交给提名单位。

  3.提名单位公示

  提名单位按照《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对《提名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对候选项目(人)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7日无异议的方可提名。

  (二)纸件报送

  1.推荐函

  (1)候选者应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纸质材料。

  (2)推荐函应包括: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或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提名前的公示情况;对照《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并明确三大奖的推荐等级,选定不超过两个且连续的推荐奖励等级。

  (3)纸质《推荐函》不要与提名书合订,由候选者在统一报送全部提名材料时提交。

  2.提名书

  (1)《提名书》要求一式两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复印件为桂林市科学技术局留存备查),《提名函》中的《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以及《提名书》的主件、附件必须是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版(带正式提名水印)。主件和佐证材料统一用纤维线装订成册,不要附加其它封面和做任何包装。

  (2)提名书签字盖章页、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须为原件。如提交应用情况说明,则必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公章且为原件。其他附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须将附件材料的原件送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查验,确认所提名项目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及与电子版的一致性。

  (3)纸件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留档。

  3.推荐项目公示材料

  提供候选个人工作单位、候选组织按照《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通过公众媒体或者书面公示的主要内容。本材料需提供公示复印件及公示情况照片(网络公开截图或书面公开的上墙照片),与其他材料不装订,公示原件保留在公示单位存档备查。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1.网络提名时间

  截止日期为7月8日下午18:00,同时将《推荐函》和“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推荐表”、公示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L2822997@163.com。

  2.纸质提名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请于7月11日下班前送达桂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1楼服务大厅(桂林市文明路2号),以便提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提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以下单位联系:

  (一)桂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阳艳华 2822997

  蒋文韬 2810690

  邮箱:GL2822997@163。com

  (二)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李享、帅小龙2824551

  (三)自治区科技奖励办公室

  评审组:潘莉莉,0771—5305994(业务)

  石罗云,0771—5302004(系统)

  劳玲,0771—5302002,邮箱:gxkxjsj@163。com

  (账号问题、《提名书》纸件接收)

  综合组:李泉,0771—2802257(政策)

  Q群:候选者信息发布群491413909;提名者群861900404(实名申请:单位+姓名)

  附件:1.桂林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流程图

  2.关于推荐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函

  3.公示模板

  4.《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5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20)27号)

  6.《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4号)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附件1: 桂林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流程图

附件2:附件2:关于推荐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函

附件3:附件3:公示模板

附件4:附件4:《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5号)

附件5: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20)27号)

附件6:附件6:《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部分条款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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