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2-08-05
为加强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3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桂科政字〔2021〕81号)等文件精神,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经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拟聘请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厅法律顾问,为我厅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法规综合处或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无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771-2632965(法规综合处)
0771-2618710(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 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