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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转建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2-10-2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水平,打造更多创新资源集聚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优化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桂科高字〔2021〕90号)《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94号)和《广西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方案》(桂科基字〔2022〕49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转建广西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转建对象 

2022年评估转建对象为2015年及之前认定的97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批复建设广西综合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不再参与转建。评估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建设、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共性技术辐射扩散能力、对外开放与合作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等情况。

三、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主要环节包括自评、材料提交与审查、专家评估、结果公示及发布四个阶段。

(一)自评。请各单位全面总结三年运行情况,开展运行成效自评,认真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与审查。各单位进入“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的“绩效评估”模块,使用本单位的用户名进行登录,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打印整理纸质材料二份,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逾期未提交评估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评估,不再给予转建资格。 

(三)专家评估。根据提交的材料,按照制定的绩效评估内容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分、现场查验等评估。 

(四)结果运用及发布。本轮绩效评估以转建为主要目标,设置符合标准和不符合标准2个档次。评估结果运用如下:

1. 对评估结果为符合标准的,转建为广西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取消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按照技术创新中心相关办法进行管理。

2. 对2022年评估结果为不符合标准的,可于2023年整改后再次提出转建申请,未提出申请或再次申请转建评估结果仍不符合标准的,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3. 对2022年未提交材料参与评估的,可于2023年提交申请参与新一轮评估,评估结果为不符合标准的,不再给予新的转建机会,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4. 对2022年和2023年都未提交材料参与评估的,视为主动放弃转建资格,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自治区科技厅对评估结果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填报材料及联络。评估数据及证明材料由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本次评估委托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组织开展,科技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具体负责指导所分管领域的绩效评估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

(一)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联系人:刘新英  电  话:0771—5302029

电子邮箱:yuiyun@163.com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二)高新技术处(统筹转建工作)

联系人:杨  斌  电  话:0771—2803958

附件:1.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2022年度参与评估).doc

   2.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doc

   3.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doc

   4.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提纲).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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