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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上线“结对”系统进一步促进高校院所与重点企业“结对”合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发布日期:2023-01-1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鼓励区内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开展协同创新,自治区科技厅依托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开发了千企科技创新工程“结对”系统(以下简称“结对系统”),实现“结对”合作的匹配、收集、梳理,统筹推进高校院所与千企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企业“结对”合作工作。为确保结对系统的高效运转,实时化展示“结对”工作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功能介绍

  结对系统依托服务平台功能框架进行开发,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一)业务办理。高校院所和企业注册后,可在服务平台发布与搜索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办理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登记(筹建)、科技成果转化(筹建)等业务,还可以入驻成为创新主体,发布线上线下活动,对外展示机构特色、优势及业务等信息。

  (二)数据导入。通过系统按模板批量导入项目数据,导入后根据高校院所和企业名称等信息自动识别并结对,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和附件2,导入模板以服务平台提供为准,详见附件3。

  (三)成效跟踪。高校院所和企业完成项目数据导入后,系统将自动按照合作项目维度,生成高校院所和企业结对数据,高校院所和企业均可查阅结对信息,并对项目进行相应的管理,并可在系统持续更新项目成效。

  二、“结对”方式说明

  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千企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及其所属二级单位签订“结对”科技合作(服务)协议。协议实施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结对方式可以包括:

  (一)联合攻关。双方联合组建研发团队开展科技攻关,共同申请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为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高校院所及其所属二级单位与企业在研合作横向项目、共同申请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等属于实质上“结对”。

  (二)成果转化。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将自有技术向企业转移、研发成果在企业转化应用。高校院所及其所属二级单位向企业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属于实质上“结对”。

  (三)平台共建。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研发机构,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高校院所及其所属二级单位与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创新平台属于实质上“结对”。

  (四)人才培养。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人才合作,派遣科研人员作为企业科技顾问、技术顾问,为企业培养高水平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带动复合型人才培养。高校院所及其所属二级单位与企业共建的各类实习实训平台基地属于实质上“结对”。

  (五)其他方式。结对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几种模式。

  三、激励措施

  (一)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高校院所与重点企业“结对”合作实施的科技攻关、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持。

  (二)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属于“结对”有效期内,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认定中给予辅导倾斜支持。

  四、相关要求

  (一)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单位主管高校、科研院所,并完善附件4“高校、科研院所名单及联系方式”,区直各有关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本单位主管的未列入名单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负责本项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将完善后的电子表格于1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cattcjszyb@163.com,同时请通知联系人及时加入QQ沟通群(群号:749192028),便于了解千企科技创新工程工作的最新动态。

  (二)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成果优势,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主动与企业对接,为企业技术创新排忧解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请各有关高校院所安排专人负责“结对”工作相关事项,积极梳理与企业“结对”信息,将不涉密合作信息录入结对系统。

  (三)各重点企业要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强化创新主体意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的人才、技术和成果,攻克关键技术,研发创新产品,形成创新发展新动能。重点企业要积极梳理发展面临的关键技术问题,登录服务平台完善自身相关信息,主动向高校院所提出科技合作需求,为高校院所开展科研服务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和资金保障,共同推进协同创新。

  (四)各市科技局要深入重点企业了解情况,开展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重点企业了解“结对”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技术需求对接、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当地有意向、有基础的重点企业主动与高校、院所对接,及时发现和收集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加强工作总结。

  (五)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结对”合作情况作为千企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企业动态管理的重要参考,自治区科技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千企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企业名单,并将对服务成效突出的高校院所先进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推广。

  (六)所有“结对”信息均通过登录服务平台(http://www.gxjssc.cn)进行录入,基本流程为:“注册—>实名认证(基本信息认证、千企/高校科研院所入驻)—>结对合作信息填写/导入”,企业、高校院所用户的操作手册分别详见附件1、附件2。本次信息录入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罗朝巍,0771-3370832

  林? 晖,0771-3370004

  (二)系统技术支持

  黄建良,15678865420

  谭庄剑,18275831572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尹仁湛,0771-2093690

  陈宇良,0771-2610191

附件:1. “结对”系统操作指南(企业用户).doc

   2. “结对”系统操作指南(高校用户).doc

   3. “结对”系统信息录入模板.xls

   4. 高校院所名单及联系方式.doc

   5. 千企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企业名单(含已结对与未结对企业名单).xls

   6. 有关单位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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