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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五届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3-11-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委局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3年11月15—19日在深圳市举行。为宣传我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展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的最新科技产品和技术成果,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五届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桂科高字〔2023〕155 号)要求,我市组成科技代表团分团参加第二十五届深圳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5—19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田)

  二、我市参展参会主要活动

  (一)高新技术成果展示。

  在深圳高交会国家科技创新成果展广西展区,重点展示我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成果。参展对象为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大健康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应用。展览主要以视频、展板形式展示为主,并以现场发放资料的形式宣传。

  (二)科技合作交流专题活动。

  围绕本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重点需求,瞄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主体,开展科技合作对接交流活动,争取推动项目成功对接并达成合作。

  (三)项目采集活动。

  各县(市、区)根据技术需求,利用参展参会机会组织采集各种技术供需项目和信息。

  (四)参加系列论坛与会议活动。

  参加与展览主题配套的专业技术会议、专业沙龙及活动、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企业举办的专场技术会议、项目融资培训会、评奖活动、优秀创新产品展示等一系列论坛会议活动。

  三、参展参会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展会的活动内容自愿组团参会,开展科技合作与技术交流活动,要求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二)参展项目单位在展会期间要保持人员全程在位,确保参展效果。

  (三)参会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参会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经筛选确定的各参展企业(1人)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市科技局统一负责。

  2.桂林参加高交会筹备办公室设在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科。未尽事宜,请与筹备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诸葛少洁

  联系电话:2831822,18977368899

  邮箱:kjjhzk@guilin.gov.cn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科技专题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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