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桂林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4-12-0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桂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政规〔2024〕6号),拟对我市2023年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奖励性后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对2023年通过认定的11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其中首次通过认定的奖补10万元,重新获得认定的奖补5万元),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桂林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并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文件(账户名称必须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上的企业名称一致,企业2023年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变更名称的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
(二)填写《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信息表》并存为WORD文件格式;
(三)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扫描PDF文件。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4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按规定文件格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glkjjgxk@163.com,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四、其他事宜
联系人:唐喜文,周沛,电话:0773-2825452。
附件:1.桂林市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清单;
2.桂林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
3.桂林市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信息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