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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智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7-08       发布单位: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一、为什么制定《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智库管理办法》?

  2018年2月13日,国务院批复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批复要求桂林市重点针对喀斯特石漠化地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等问题,集成应用生态治理、绿色高效农业生产等技术,实施自然景观资源保育、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文化康养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中西部多民族、生态脆弱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

  为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统筹各类创新资源,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智库,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规范和加强智库建设管理,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桂林实际,研究制定了《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智库管理办法》)。

  二、智库专家有哪些要求?

  智库专家具有以下条件:

  (一)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专业领域与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领域相符合。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

  三、《智库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智库管理办法》共5章18条,主要内容包括: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智库的性质、智库的日常管理职责等;在“聘任”部分明确了智库专家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以及聘期、增聘、辞聘(解聘)等相关要求。在“职责和待遇”部分明确了智库专家服务我市发展的具体服务事项、工作待遇和表彰奖励等事项;在“经费”部分明确智库专项经费的来源,以及经费监管、列支范围、结转等相关要求,并明确了智库专家在我市开展项目合作的经费执行要求;在“附则”部分明确了本办法由建设办负责解释,以及本办法的实施起始时间和有效期。

  四、智库专家将对桂林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提供哪些支持?

  智库专家服务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一)关注桂林发展,每年提交至少一份与我市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书面咨询建议或调研报告。

  (二)就创新示范区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建设活动等事项提出对策、建议和意见。

  (三)应邀到我市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项目论证和业务培训等活动。

  (四)与我市辖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具体指导或参与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

  (五)积极推进我市与国内外的经贸、科技等合作与交流,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资源。

  (六)为我市培养可持续发展相关领域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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