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欢迎来到桂林科技成果交易平台,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6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知发服字〔2019〕46号),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数据生产要素作用和战略性资源价值,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众、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水平,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指引》。经局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大推广使用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指引》.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Copyright © 2017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桂林经开孵化器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7003866号-1

运营商:科易网